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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婚姻期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青岛掀加名潮
临沂网 2011-09-02 综合 点击量:1289次
  9月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房屋 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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