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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临沂网 2012年10月24日10:45 426次

  近年来,随着网购的迅速发展,快递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存在“快递不快”等诸多乱象,亟待加以规范。甘肃省近日施行了新修订的邮政条例规范快递业务发展。


  针对甘肃省快递企业规模普遍大小不一、基本设备参差不齐、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竞争能力不强的现实问题,新修订的条例从依法许可、合法经营、规范生产、提高质量、接受监督等几个方面作了明确规范,强化了对快递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措施。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损害其他快递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本条款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快递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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