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流公司员工私自拆开邮包,企图将物品据为己有。失主报案后该员工将赃物放置于超市储物柜,匿名通知该单位取走被盗物品。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员工提起公诉,该员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7万元。
被告人易某,本市人,某物流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司机。去年12月27日下午,易某在自己运送的邮件中发现多出了一个邮包,随即私自将该邮包隐匿、拆开,在看到邮包内有六部iPhone4手机及配件后,带回家中藏匿。12月31日,失窃单位报警,易某得知后于2012年1月2日,将被盗物品存放到某超市的储物柜内,并匿名通知该单位将被盗物品取走。最终,公安机关通过对赃物上采集到的指纹进行比对,将易某锁定为犯罪嫌疑人,随后将其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