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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条形码信息显示为食品厂 质量堪忧
临沂网  2012年11月27日10:19鲁南商报点击量:1478次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电热毯等取暖用品也进入销售旺季。26日,记者走访市场、超市发现,电热毯的价格相差很大,高则几百元,低则十几元。廉价电热毯多为三无产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6日上午,在市区沂蒙路与金源路交会处的站前服装鞋帽市场,许多商家将电热毯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大部分电热毯都堆放在店铺里,没有任何包装。

 

  在一家店铺门前,记者发现不少顾客前来购买电热毯,十分钟就卖出去好几床。“降温后,电热毯卖得一直不错,一天卖二三十床很正常。”店主说,单人的15元一床,双人的25元一床。记者随后购买了一床25元的电热毯,店主从一摞电热毯底下抽出一摞包装袋和一叠使用说明书。

 

  随后,记者来到沂蒙路一大型超市发现,在超市里也把电热毯摆放在显眼的位置。但是超市售卖的电热毯最便宜的在50元左右,最贵的近300元,价格是廉价电热毯的3到10倍。

 

  下午,记者查看买来的电热毯,发现该电热毯的包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和一个手机号码。在红色包装袋上有一个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号,记者根据此许可证号上网查看,却没有查到该品牌的相关信息。另外,记者扫描包装袋的条形码,竟显示为一家食品厂的产品。

 

  □部门提醒:购买电热毯要认清3C标识

 

  记者从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了解到,去年他们共接到100多件关于取暖设备的投诉,其中大部分涉及产品质量问题。“随着天气转冷,这类投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12315一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电热毯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认请3C标识,选择正规厂家的产品,检查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等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电热毯的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超过使用年限的电热毯就不能再使用。

 

  市民在日常使用电热毯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电热毯上放置厚重物品时,不得通电,以免被压处局部过热,引起着火或损坏;切忌金属制品刺进电热毯,以防电热丝短路,造成人身伤亡;不要与其他发热器具(如脚炉、暖手器、热水袋)并用,禁止为其他发热器具加热。

 

  本报记者 徐升

 

 

 

责任编辑: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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