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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异地就医将实时结算 只缴个人承担部分
  • 临沂网
  • 2011年11月02日10:03
  • 济南时报
  • 493次

  1日,山东省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算正式启动。今后,省内参保人(非在济南参保的患者),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等5家联网医院住院时,无需先垫付所有的医疗费用,可即时结报,只支付需个人负担部分,不必全额交押金。

 

  据悉,这5家联网医院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

 

  根据部署,全省先实现各市到济南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并将逐步扩大联网医院,同步启动青岛、烟台、潍坊、淄博等市的异地联网结算,年底前完成全省17市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信息共享,省内转诊及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联网即时结算。

 

 

  据介绍,异地就医实时联网结报启动后,年底前发生的费用,将于2012年1月15日前结清;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入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 

 

  【办理程序】

 

  持“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住院

 

  各市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到异地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

 

  所需医疗费用实行现场即时结算报销,只负责支付按政策应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院记账,暂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举例来说,如从临沂退休、随子女长期(一年以上)在济南居住的参保人员,如果生病需在济南住院,只需电话通知临沂医保部门,或持“社(医)保卡”直接到任一联网医院,经确认后,即可实行即时结报。

 

  具体结报为:只按预算医疗费用(如:1万元)的个人负担比例(按30%计算)缴押金(3000元),并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部分(3000元),其余部分(7000元)由医院与临沂医保部门结算。

 

(责任编辑: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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