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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进出境 检验检疫部门提个醒
  • 临沂网
  • 2011年09月28日13:34
  • 新华网
  • 424次

  国庆长假在即,不少人计划出国旅游并购物。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应了解一些进出境相关规定并加以遵守,以免正常旅游和购物活动受到影响

 

  病了怎么办?

 

  出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黄疸等症状,应向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主动申报。入境时发现身体不适,建议向将要入境国家和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查询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便。

 

  哪些物品入境前需要申报检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以下物品入境前需要申报检疫:种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烟叶、粮谷、豆类;鲜花、切花、干花;植物性样品、展品、标本;干果、干菜、腌制蔬菜、冷冻蔬菜;竹、藤、柳、草、木制品;宠物犬、猫;特许进口的人类血液及其制品、微生物、人体组织及生物制品。

 

  如回国入境时携带了上述物品,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检疫。

 

  哪些物品禁止携带入境?

 

  下列物品禁止携带入境:人血及其制品;水果,辣椒、茄子、西红柿等茄类蔬菜;动物尸体及标本;土壤;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活动物(宠物犬、猫除外)及动物精液、受精卵、胚胎等遗传物质;蛋、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油脂类、动物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鲜奶、奶酪、黄油、奶油、乳清粉,蚕蛹、蚕卵,动物血液生物制品,水生动物产品、燕窝等;动物性药材和饲料;转基因生物材料;废旧服装。

 

  如携带动物犬、猫,如何办理进境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旅客入境每人限带一只动物犬、猫;同时须持有疫苗接种证书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导盲犬还需提供经专业训练的证明;入境后需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宠物犬、猫需在检验检疫指定的地点集中隔离检疫7天,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责任编辑: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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